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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张全
徐张全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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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证号:10021007110103
  • 资格证号:
  • 地区:江苏-无锡
  • 手机:4000-110-1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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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 宅基地使用权问题
详细内容 宅基地使用权问题2011.6.30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”第11条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。2010.6.26国土资源部“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”规定:住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,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。还有就是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。可是,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体现出来,房屋拆迁,村里说宅基地是集体用地,家庭没有补偿。请问律师,这不矛盾吗?从国家的政策、法规来说,宅基地使用权到底有没有补偿,谢谢。
地区 江苏-无锡
分类 民事法律-拆迁安置
询问人 ASK1344412140ynj
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
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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